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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
判断下列各题是否正确。
正确的在括号内写“对”,错误的在括号内写“错”。
(每题1分,共10分)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但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者,不能作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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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重婚案件,应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自诉,但被害人不控告,可由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控告,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提起公诉。
所以,重婚案件既可以是自诉案件,又可以是公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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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使刑事案件的审判无法继续进行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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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某地发生一起火灾,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火灾现场扑救,消防车在途中由于行车过快,不幸将一骑自行车人撞成重伤。
受害者有权向消防部门提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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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督促程序中,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要认真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确有理由的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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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民法院接到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抗诉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
抗诉理由成立的,应当再审;抗诉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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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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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般应提供担保。
但有实际困难且情况紧急的,经人民法院同意也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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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以复议机关和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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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