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挥调度权。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长有权指挥、调度各应急抢险人员、车辆和有关应急救援物资。
4.应急资金保障。
公司财务室必须加强应急资金的管理,确保抢险工作中各项费用的支出。
5.通讯和信息报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各应急人员应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以便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七.应急救援措施
(一)驾驶员、押运员现场处理措施
1、立即停车。
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2、立即抢救。
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
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4、保护方法。
寻找现场周围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积极施救。
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应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
设置保护圈,阻止劝导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绕道通行。
5、及时报案。
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大体原因、死伤和损失情况。
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现场施救
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应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伤员抢救。
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人员(或事故中未受伤人员)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
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可征用过往车辆。
2、现场保护。
应急救援人员要注意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必须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
3、医疗救护。
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当地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