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现疑似病例应对。
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可疑症状人员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及时转移至临时观察室进行观察,由现场医学观察区的医务人员进一步排查核实,并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三)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组织方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和消毒等工作,配合做好限制人员聚集、活动区域封锁等措施。
各成员单位配合提供人员有关信息,确认密切接触者后,将密切接触者转到指定集中隔离场所进行14日隔离医学观察。
区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终末消毒。
会展活动名称:
会展活动场馆:
举办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防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活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会展活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展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对参展人员、设备、场所的危害,保障活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保证活动安全地顺利进行。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展会举办方、承办方以及活动场馆(酒店)共同成立活动应急协调中心(以下简称活动应急协调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展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协调():电话:
副总协调():电话:
工程部负责人:电话:
安保部负责人:电话:
消防部负责人:电话:
举办方联络员:电话:
承办方联络员:电话:
场馆方联络员:电话:
注:工程部、安保部、消防部均为场馆(酒店)的各部门,总协调为场馆(酒店)总经理,副总协调为活动举办方负责人和承办方负责人。
(二)活动应急协调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
由活动应急协调中心统一领导,结合有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
1.保卫安全方面
保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人员疏散安全,由安保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