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某某市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在指导会场所在辖区疾控机构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会场评估合格后才可重新启用。
如病例经诊治报告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某某市疾控中心通过流行病学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应按规范立即转送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医学观察,并采集标本和送检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同时某某市卫生健康局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给某某市公安局,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潜在密切接触者。
基础“三人小组”按规定做好潜在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四、处置完成解除响应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病例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密切接触者经集中隔离14天后没有发病的,可解除应急响应,隔离区域解除隔离。
若有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再行解除。
1.会议召开前,提前与参会人员及服务人员确认健康状况,如有咳嗽、发热、乏力、腹泻等症状应禁止参会、
2.参会人员、服务人员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进行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3.在会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及签到处,人员凭“健康码”进入,并记录测温情况,签到台配备手消毒剂等防护物品。
签到人员应保持至少1米的间隔。
4.密闭会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有人的时候,可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装置对密闭场所进行空气消毒处理,安装数量参照循环风空气消毒装置的使用说明要求;在密闭或半密闭会场人员进入前1小时开启、离开后一小时关闭通风系统;
5.承办会议前应请具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一次。
6.控制参会人数,参会人员座位应保持1米以上间隔,会议场所内新风量不小于20m/(h·人),如1个会场不能满足该条件,可增设分会场,采用视频开会的形式。
7.会议场所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会场要配备安全卫生的瓶装水作参会人员饮用水。
8.会议期间采用分餐制、错峰就餐或打包就餐等形式,控制就餐人员间隔(人员间距1米以上),采取减少桌椅摆放(桌间距2.5米以上)、隔桌安排就餐,一人一桌用餐等措施,避免聚集就餐,并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9.加强对会议场所的消毒,对场所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等公众经常接触部位应于每日上午、下午开会前清洁消毒1次。
可使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去掉残留消毒剂。
10.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液并保证饮水设施正常使用。
11.在会场附近相对独立的地方设置临时隔离场所,配备少量医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红外体温枪或耳温测试仪等疫情防控用品,用于身体不适人员的临时隔离。
12.如参会人员、服务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报告会议组织方,并立即送至发热门诊排查。
13.如参会人员、服务人员中发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时、会议应立即终止,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隔离观察与病例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