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值勤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在距学校门口5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乘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一、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平安领导组织机构。
1.学校副校长全面负责学校交通平安工作。
2.各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级学生交通平安工作。
3.各班级确定一名交通平安员,负责本班级交通平安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5.由学校交通平安负责人、各班主任、各班级的交通平安负责人组成学校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学校的交通平安工作。
6.学校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学校总务处,总务主任为交通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二、学校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须将交通平安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平安工作小组会议和平安员会议,检查交通平安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平安法规和交通行为标准,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和学校平安工作的'规章和会议精神,经常与交通部门和地方安监办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平安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认真贯彻《交通平安规定》和交通平安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视,做到逐级落实,做到交通平安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交通平安工作同学校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有益地结合起来。
四、自行车管理1.骑自行车的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和地方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标准,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保持自行车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上学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
五、个人交通平安管理1.学校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对学生经常进展行车的平安教育,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标准,服从学校交通平安小组和学校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平安的模范。
2.学校的临时工作人员在交通平安方面须服从学校交通平安领导小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和交通行为标准。学校交通平安领导小组有权对模范执行交通法规并做出成绩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交通法规、不服从管理和纠正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提出扣除临时工工资或的建议。
六、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按《交通平安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为增强我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师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我校特制定以下教育制度。
一、规范教育体制,形成教学制度。把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学校每月安排课时以上的交通安全教育课。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采取灵活的地方课程、举办交通安全辩论会等活动,真正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