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一条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二条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三条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惩戒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凡违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__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扣500—1000元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辞职、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