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考核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经理、部门经理、主管、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
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三部分稽查考核
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根据具体情况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0.05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根据具体情况值班经理要承担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根据具体情况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作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部分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50-100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0.1分。
第十三条年终考核,稽查人员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按绩效管理办法,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第一条、厨师长每天对厨房员工实行上下班点名制度,月底对每个员工的出勤天数及出勤情况进行汇总,酒店根据厨房员工上下班指纹考勤进行监督。
第二条、厨师长按日常考核内容,每天都要对属下员工按规定的项目进行考核记录,每周小结,月底汇总。
第三条、日常考核内容分为仪容仪表、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卫生质量和菜品质量等五个方面并将其分成若干小项编制成《中餐厨房各岗位日常考核表》(付后)。
第四条、厨师长按月对每个员工的考核记录进行月底汇总,并合成相应的分值进行累计,作为工资分配与奖惩的依据。每天不定期的根据宾客的意见及巡查记录,和相关领导对厨房各岗位进行的考评评分,若被考核人的得分低于一定的分数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若考核分连续低分将另行更换厨师。
第五条、菜品质量考核管理具体如下:
(一)、时段评比菜品质量,对所有菜系,菜品进行分类排名,每周被点率名列前三名的命为“优秀菜”,并奖励厨师元;1个月被点率名列前三名的命名为“特色菜”,并奖励厨师元;连续2个月被点率名列前三名的命名为“招牌菜”,并奖励厨师元;连续3个月被点率名列前三名的命名为“鸿运酒楼王牌菜,并奖励厨师元。
(二)1个月以内,凡因菜品质量问题而招客人投诉的将对其厨师作以下处罚:1次元;2次元;同时其分管厨师长承担连带责任,并1次元;2次元;同时分别对分管厨师长和行政总厨追究连带责任,并分别处以罚款元;连续三次被投诉菜品的厨师酒店将责令行政总厨更换厨师。
(三)1个月内,各分管厨师长的菜品招投诉的将做如下处分:1次元,同时将对行政总厨追究连带责任,处以罚款元,2次元,同时将对行政总厨追究连带责任,处以罚款元,并责令更换分管厨师长;3次元,同时将对行政总厨追究连带责任,并分别处以罚款元,并责令更换行政总厨;以上各处分若在次月再犯,我部前台负责人将上报酒店同协议书乙方协商终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