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合同名称:5610塔吊起重机/4台,合计金额220__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易损件保修六个月,其他部件保修一年。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装。
五、随机附带物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式:详见发货清单。
六、塔吊的所有权自乙方付清货款之日起转移,但若乙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则塔吊仍归甲方所有。
七、交(提)货方式、地点:甲方负责委托托运,乙方负责卸车及相关卸车费用。
八、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负担:采用汽车运输,总价格已包含运费,乙方负责卸车费用。
九、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根据甲方提供的发货清单,在现场进行验收。
十、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甲方将派遣一名技术人员指导调试工作,乙方负责组织实施设备的安装,以及相关吊车费用。乙方还需为技术指导人员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十一、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物到达后,乙方需全额支付货款,方可进入工地进行卸车。若由于乙方未及时付清货款而导致车辆误工费用,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保修期满。
十三、违约责任:双方应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
(二)根据法律规定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三份,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动原合同文本条款将被视为无效。如有改动,改动处必须经甲方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受理人:
年 月 日
甲方(车库出卖人):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