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乙方负责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满足委托人查询和调阅需求。会计信息通过邮箱(mmbbcat@126.com)传送,除法定查询外,经被代理企业批准后向相关部门提供。
5. 其他法定会计业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方式为:兼职代理、非专职。
代理期限为:自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履行期满,如有续约意向,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复杂工作另行协商。
2. 代理费用分两次支付,签约之日起上半年支付500元,下半年支付500元,可现金或转账支付至乙方穆敏(工商银行个人银行卡6212260910000509513)账户,存款回单作为付款依据。连续2个月逾期,乙方有权终止业务。
3. 委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代理费用不退;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代理费用全额退还。
**四、委托人责任和义务**
1. 不得强行要求乙方编制违法的会计账目。
2. 对乙方不称职的行为有权辞退乙方。
**五、受托人责任和义务**
1. 对委托人账务保密,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2. 不得自行设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发生费用需经委托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