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姓名):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为 (从以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
1、本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期限为 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在甲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标准为。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岗位实行
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B、不定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甲方的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甲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3、乙方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工资支付形式为
(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月工资额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其中,试用期月工资额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实行计件工资的单价为元。
3、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按《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甲方应按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乙方增长工资。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