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术指导事项的差旅费;
2.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本协议有关技术指导事项的劳务报酬,支
付标准参照甲方有关标准;
3。 乙方应当将其收治的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疑难、危急、重症病人, 全部转送到甲方;
4.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各项宣传提供场所和协调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关
系;
5.乙方应当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推介甲方的专家和技术、项目。
四、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均应诚信地遵守和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一方违约,出现本协议第七条所列举或者相近情况的,守约方在解除协议的同时,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
五、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届满, 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延长合作期限的协议,或者另行签 订合作协议。
六、合作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合作协议解除
1.在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以致合作无法进行,守约方有权
解除本合作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在指定期限
内仍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
本协议即解除。
4.合同解除的通知并非守约方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之表示,违约方仍应根据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作协议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必须终止本协议;
4.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七、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
社会剧烈动荡 事件,如战争状态、动乱、大规模传染病爆发流行等。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合作双方应当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合作仍可继续的,双方可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