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均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2、乙方有工作失误、严重失职等行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处以罚款,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情况严重涉嫌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送交有关机关处理: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地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声明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本合同全部内容,自愿遵守本合同及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要求,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地:郑州市金水区。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