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过双方的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金色嘉苑3号商服楼南数第八门的一楼带二楼的面积为153.07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此,双方特此签定如下协议:
一、租期为1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租金标准为柒万元整,续租的租金标准将按照市场行情进行调整,具体细节另行约定。乙方在续租时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的交纳方式为,在本合同签定时,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当年房租费用。下一年的租金需要在期满前1个月内付清。如果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出租。
四、乙方在承租房屋时,应妥善保管,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房屋质量的改动。乙方在租赁期间有责任维护该房屋的良好状态。
五、在甲方的允许下,乙方可以在租赁期间将房屋转租。
六、在租赁期间,乙方需承担所有费用,如供热费、水费、电费、租赁费、税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确保室内外所有设备保持完好,包括但不限于水、暖、门、窗等原有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必须全额承担并按照房屋造价赔偿损失。
八、乙方必须确保房屋的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防水安全以及房屋内的所有安全。如因乙方的电火造成任何损失,乙方需全额承担并按照房屋的造价赔偿损失。
九、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房屋内的设施,如棚等,并需将房屋恢复至原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口头约定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