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 __年____月____日__ 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卖人): 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注明:甲方于20__年12月21日以按揭的方式向黑龙江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金额为488,104.00元(大写:肆拾捌万捌仟壹佰零肆元整)。甲方已支付房款首付款196,104.00元(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壹佰零肆元)。剩余的292,0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贰千元),甲方以按揭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贷款购买。贷款期限为180个月,即20__年12月21日至20__年12月21日。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已支付贷款本金69,418.27元,已付利息51,329.77元,尚欠银行222,581.73元未付清。
现在,甲乙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甲方自愿将按揭期间的房屋转卖给乙方。甲乙双方现就按揭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于住宅区,建筑面积为131.92平方米。
二、甲方所售房屋产籍号为"号",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________,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
三、现甲方将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转卖给乙方,双方商定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
四、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了购房款255,000.00元。银行房贷欠款222,581.73元由乙方进行偿还。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购房款22,417.27元。另外,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三万元作为甲方之前偿还银行利息的补偿。
五、该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按揭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同按揭房屋一起转让。
六、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所有与按揭房屋相关的凭证(原始购房合同、税单、缴款凭证等)及该房屋的钥匙交给乙方,乙方开始对房屋进行占有和使用,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已经由甲方装修使用,相关水费、电费、物业费、供热费及其他费用双方已经结算完毕。
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自下个月开始按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合同号:________》向银行支付月供。甲方应提供该房屋贷款月供银行卡及密码,乙方每月按照银行规定的时间将款项打入指定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分行卡号:________)。甲方未经乙方授权,不得更改或挂失该卡,也无权处置该卡内的资金。乙方应按约定向银行支付月供,否则,如果导致甲方的银行信用记录不良或银行向甲方催款,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八、在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以开发商通知为准等情况),乙方可以选择提前归还该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及利息,办理解押手续,甲方应积极办理产权证照,待甲方办理完产权证照后应在十日内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在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乙方也可以选择暂不过户至自己名下,待银行贷款还清后再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无论乙方选择何时进行房产过户登记,甲方都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否则,将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九、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和情况,并不得隐瞒任何信息。
十、甲方保证上述房屋的产权清晰无争议,除银行按揭外没有任何担保抵押及房产瑕疵。如果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乙方办理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更不能再次出售该房屋。
十二、在乙方付清余款期间,房屋因自然升值或贬值,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担风险,甲方不得干涉其中。
十三、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____方承担,甲方应无条件协助提供乙方办理与过户有关的相关手续。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协商,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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