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应定期自行清理烟道,并保证明火与烟道口要保持安全距离,因乙方未能遵守规定导致火灾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租赁标的物为无装修之毛坯房,乙方应自行进行二次装修,并承担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及责任。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双方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补充或修改合同条款。前述补充或修改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视为有效,生效的补充或修改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系清洁合同,文本无任何涂改。如有涂改、手写或者粘贴的,应该有双方签章确认,否则无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月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