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九、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备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前的工资、医疗等各项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医疗终结后,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临时工要求另谋职业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时间长短、伤残程度付给乙方3至6个月本人工资总额的一次性补助费。
2.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间与劳动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并按下列情况享受劳动保险待遇: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的',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含6个月),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死亡,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
六、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