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劳动报酬:
1、乙方学员实习期间前二个月,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学员任何费用,但需给付乙方培训补贴共计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圆)
2、二个月后,甲方参照工资制度并与乙方学员约定发放乙方学员实习费用, 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实习期结束后,根据甲方及乙方学员自愿,可转为甲方正式员工;乙方学员转为正式员工后在甲方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由甲方负责报销其来回车费,期间如离厂或被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按相应金额从工资中扣除。
4、甲方提供吃住,乙方学员享受甲方员工相应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范围内制定各项制度。
2、乙方学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和乙方的联合管理。
六、安全与责任
1、乙方学员应服从甲方和乙方的联合管理,否则经双方管理会研究后有权对其进行处分。
2、乙方学员非因工作原因或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以外的其它地方的人生安全由自己负责。
3、乙方学员进入甲方实行应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学员因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根据损失情况,可相应扣除乙方学员的实行费用。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乙方学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实行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2)乙方通过二个月实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再实习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学员有赌博﹑打架﹑偷盗等不良行为或其它不良嗜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3、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学员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实习费用的。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学员代表各一份,三方共同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