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卖方和买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房产转让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卖方拥有一套位于 市 第 座 楼 单元的房产,总面积为 平方米。现卖方自愿将该房产出售给买方。售价为 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原楼价为 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买方已核实上述房屋,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相关资料,同意支付房产价款。卖方和买方一致同意成交。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买方将房产全部价款支付给卖方。卖方收到房产价款后,将房产权证书及相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成交后,买方应携带房产权证书前往 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从而将房产所有权转移到买方名下。
五、如果卖方所出售的房产存在抵押、按揭等未解决的问题,卖方应负责处理,买方不承担责任。
六、买方支付房产价款后,如果卖方不能如约交付房产,卖方应立即退还房产价款,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如果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应根据以下选择之一解决: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根据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 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九、本合同的填写方式可以是钢笔或打字油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共计页,一式三份,卖方和买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