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情况,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并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债权人(以下简称贷款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借款方):
借款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贷款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借款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借款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的条件下,由贷款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借款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借款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借款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方还清贷款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