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5%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5%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5%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共4人,委托代理人张三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陈七单位,代表人是陈七。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北京市朝阳区房产管理局、北京市朝阳区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乙方:陈七
代表:张三 代表:陈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100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联系电话:123456789 联系电话:987654321
2022年1月1日
合同三方当事人:
卖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
联系地址:
买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经纪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卖方和买方分别独家委托经纪方买卖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为〔现房〕,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