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
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乙方工人住宿的床具由乙方负责。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
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架子工种不得超过50岁;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11.乙方负责绑丝、铅丝、电焊条、拉片,螺栓管,各种气体等全部低值易耗品采购及费用。
12.乙方提前10天向甲方上报材料计划,以给甲方采购材料的时间,如提供材料计划不及时,造成窝工,乙方自负。
1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他人,必须由乙方承包作业。
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1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质、管理人员的花名册,以上证件加盖乙方公章,甲方存留。
乙方需将其劳务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复印件,一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15.劳动保证金由乙方支付,退回后返回乙方。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