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保修期内接到项目部管理人员电话后48小时到现场免费处理,如乙方不按时到现场处理,甲方将自行派人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七、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令或故意拖延的,视乙方违约,乙方须付壹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乙方认为甲方指挥错误,乙方有权提出与甲方协商,因甲方指令错误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保障工程质量、进度,甲方有权更换班组,(甲方只按照乙方所做工程量价款的90%结算给乙方,若乙方无故退场甲方只按照所做工程量价款的50%结算给乙方)。
八、施工纪律
1、乙方合同责任人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认真管理,有事需向甲方请假,并得到甲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亲自批准。
2、保证24小时开机,如有无故关机、停机、不在施工现场1天罚款:伍佰元。
3、甲方通知的工作会议、现场会议,乙方必须按时参加,无故迟到一次罚款:贰佰元,缺席一次罚款:伍佰元。
4、乙方必须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如不按时发放或结清,甲方一旦发现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且每月上报一次发放工人工资花名册。
5、施工中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制度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挥,若有违规者我公司将按公司管理处罚制度处罚。
6、施工中班组带班人员必须配合施工人员每次放线,无故缺席每次罚款:贰佰元。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浙江新金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姓名: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俞力军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所在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孙塘北路1738号
现居住地址:(舜都装饰市场A15-301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