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动者: (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姓 名:
经济性质: 身份证号:
电 话: 性 别:
委托代理人: 年 龄:
邮 编: 家庭住址:
甲方住址: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依照《国家劳动法》、《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结合我公司建筑业的实际情况,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短期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适用期录用:
(1)按照乙方的专业工种进行对口适用,适用期为一周。如不合格在此期间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
(2)适用期满双方无异议,该合同正式生效。
三、工作内容:
(1)施工现场零星用工。
(2)各技术工种所涉及范围。
(3)项目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
四、工资计算标准:
(1)计时工:每个工日 元,以捌小时为一工作日
(2)计件工:按照项目部与各班组商定的劳动定额以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乘以计件 劳动定额,分配给乙方的工资定额为乙方工资。
五、工作时间: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为保证质量必须连续工作,有时会超出法定劳动时间, 超出法定劳动时间的可允许休假,休假时间由项目部安排,一般安排在停水、停电或雨天休息。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流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减少职工危害。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 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3)乙方在劳动在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背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短期劳动用工,不为乙方办理社养老保险,但按照建筑行规向保险部门办 理建筑行业商业工伤保险。有关劳动法规定的用工经济补偿金已包括在计时和计件工资内,解除短期劳动用工合同时,不再给予补偿。(工作期限内非工伤医疗费用自行解 决)
八、劳动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