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乙方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安排,配合甲方施工,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作业。
7.1.3.负责配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设备技术状态完好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每月因维修造成累计停机超过两天以上,则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列租赁费。
7.1.4.负责提供润滑油、机油、滤清器及配件。
7.1.5.与甲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赁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
7.1.6.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机械设备,并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1.7.合同期间,乙方必须优先听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作业安排;因乙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7.1.8.乙方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派遣,若有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缴纳5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7.1.9.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机械设备调离甲方工地范围或者承揽私活,否则乙方必须缴纳给甲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1.10.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道路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乙方及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进行赔偿。
7.1.11.乙方接到甲方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乙方拒不接受租赁物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产生的灭失、损毁、保管等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7.2.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7.2.1.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设备和人员的损伤,甲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7.2.2.租赁期间为租赁机械提供合理的、合适的燃油。燃油价格由甲方确定,由乙方指定有权领料人去甲方处加油并填写加油单据,甲方根据实际调拨的数量从乙方的每月结算费用中扣除。
7.2.3.与乙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服务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及时支付租赁费。
7.2.4.提供乙方操作司机的食宿。伙食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操作人员每人每天按 15 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