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及附件如期向甲方提供劳务并交付成果。 因乙方提供劳务导致甲方面临第三人权利追索、被提起仲裁或诉讼及产生任何纠纷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处理上述事宜
第七条 甲方义务
7.1
7.2 甲方不得强令乙方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劳务配备必要的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并保证该设备、设施、环境的安全。
7.3 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报酬。
7.4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8.1 乙方没有任何传染性疾病且身体健康适宜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劳务。
8.2 乙方没有违反刑事法律的记录 乙方已经知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
8.3乙方提供的劳务没有侵犯他人法律权利且没有使用权属有争议的财产、技术、权利。
第九条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9.1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具有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劳务协议的权限。
9.2 甲方所需劳务不具有任何非法目的。
第十条 非合伙、雇佣关系
10.1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成为甲方的合伙人。
10.2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成为甲方员工。
10.3 乙方的人事档案由乙方或与乙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第三人保管,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乙方或与乙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第三人缴纳。乙方不具有且不能宣称具有甲方员工的身份。
第十一条 保密
11.1 甲乙双方都有互相保守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11.2 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受害方有权利要求泄密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2.1 合同到期日前经协商一致可提前变更、解除合同。
12.2 乙方提供的劳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不经预告而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2.3 如乙方面临刑事或治安的追诉、制裁及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甲方可不经预告而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2.4 乙方不能或预计不能提供劳务连续达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和乙方签订的劳务合同。
12.5 乙方罹患疾病继续提供劳务将严重危及其自身健康或甲方员工身心健康
12.6 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乙方提出意见后拒
不消除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