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对值勤值班人员擅自离岗,或不认真履行疏导、保护、管理职责的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失职酿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或司法程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置。
2.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与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结合起来。
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班级在考核评比中采用“一票否决制”。
3.学校将教师是否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纳入对教师绩效考核中。
教师未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的,在年终考核中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处理。
4.违反学校纪律,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其认知能力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告知监护人。
5.受伤害学生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成员,在事故处理中无理取闹。
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的,学校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学生因上课下课拥挤发生踩踏意外事故以及迅速、有序、高效处理好学校踩踏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学生密集出入时防踩踏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踩踏事件工作以保护学生安全为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部门分班级负责的原则,针对学生上下楼梯时人数密集,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确保师生安全。
二、成立防踩踏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分管领导及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预防学校踩踏事件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导处,李连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东亮老师兼任副主任。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学校行政领导要识别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学校行政领导要经常性地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
4、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行政、班主任、值日人员确保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
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5、学生密集出入时,每楼层安排一名老师及少先队干部维持秩序:
教学楼1东梯口一楼
西楼梯口一楼
(备注:楼梯站岗队要督促大家按秩序、不推搡、握扶手,从各自的通行楼梯通行;不得从别的班级的通道下楼)
四、班主任和教师职责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要靠右行,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样现象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