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人为本。
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广大师生,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全体师生参与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有效机制。
(二)、预防为主。
提高全体师生防范突发安全事故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县教体局统一领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突发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属地为主、分级处置。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中心校和中小学不能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各乡镇中心校和各中小学负责处置本辖区内的一般、较大突发安全事故和能够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故,负责先期处置需要县教体局组织协调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故。
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辖区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二、突发安全事故类别
(一)、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涝、地震、龙卷风、冰雹、道路结冰、山体崩塌或滑坡等。
(二)、建筑物倒塌。
包括学校房屋、围墙、厕所、水塔等建筑物倒塌引发的砸死砸伤师生事故。
(三)、火灾事故。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食物中毒等。
(五)、交通事故。
主要包括师生在学校门口的公路上或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发生的车祸等。
(六)、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因各种原因在校园内发生的凶杀、绑架师生等重大刑事案件和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七)、其它。
主要包括师生在校园内摔伤、触电、化学药品中毒等。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县教体局设立中小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教体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学校安全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各股室股长(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