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治安、暴力事件,当事人尽可能脱离现场,并向周围人员求助,现场目击人员要立即向周边人员发出预警警报,立即报告保卫科(8549461)及报“110”。
(2)保安队长立即组织保安人员5分钟内携反恐器械赶到现场。
(3)保安队长到达现场后查明闹事人人数、是否携带凶器及凶器种类,如未报警,决定是否报警。
保安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置: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同时对现场进行保护,对围观人员进行观察,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
(4)保安队长了解事件情况后,向保卫科科长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现场情况及是否已经报警。并每隔10分钟向小组领导报告事件进展情况一次,直到事件得到控制。
保卫科科长在必要情况下可到现场进行指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应急办公室进行坐镇、指挥。
(5)保安队长在公安干警到达现场后,如实向公安干警讲述事件过程,积极配合其工作。
(6)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通知急诊科进行救治。
(7)事件最终结束后,由应急办公室负责人组织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保卫科长)、保卫队长等进行总结,应急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记录。总结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向院长及医院发言人汇报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结果、有无人员伤亡等。
2、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处置
(1)严禁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保安和全体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2)门卫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报告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院内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理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拨打“110”报警;
(4)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院警务室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5)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