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就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即辞职)。
1在试用期内的; ○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聘用合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未履行合同约定,支付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10、违约赔偿金的支付
1乙方应当按照对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2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在工作交接之后支付。 ○
第九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先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