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它约定事项。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为,特委托乙方对进行评估。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委托评估房地产所必需的产权证明、证件及其它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上述住宅楼房的确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其他有关资料。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评估的目的,对委估房地产的价格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向甲方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普通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般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两周内完成。
四、甲、乙双方对委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尽保密之责,除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价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文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见下表)所计算的评估标准收费,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收费计算表
档次
房地产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5
2 101以上至1000 2.5
3 1001以上至XX 1.5
4 XX以上至5000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