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共同执行本合同所列的各项条款。
一、试用期:期限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等费用后,按照百分之六十的标准发放报酬。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试用期期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先期安排到甲方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如甲方及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安排。
四、工作时间:依据用工单位的合法工时制度实行。
五、劳动报酬:乙方按月完成用工单位基本任务的,每月 日发放工资,(遇节假日往后退移)底薪为人民币元,多余工资为补贴费用(如加班则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转正后的工资底薪调整为人民币元,国家规定有变化的则按国家有关政策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需缴个人所得税的,由甲方或用工单位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由企业按国家规定负责为乙方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城镇保险 ◇小城镇社会保险 ◇外劳力综合保险 ◇商业保险
2.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享有用工单位工种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用工单位的规定穿戴使用。
3.乙方如在生产经营中发生工伤事故,在分清事故性质及责任后,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解决并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负责落实由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并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加班费(计件或同工同酬的不另外支付加班费)。
八、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如有违纪行为,甲方将会同用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或移交法院。
2.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参加甲方或用工单位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满即终止。
2.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限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 乙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3) 乙方不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正常的工作安排、管理、调动的;
(4) 乙方被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等的;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及用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6)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 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