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5、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郴州龙女物流货运有限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谋求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托运人声明:
1.1托运方确认并愿意遵守本合同项下的条款规定。
1.2托运方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量、数量、体积与货物的实际情况完全相符,托运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条运输货物:
2.1货物名称:
2.2运输方式:
2.3包装要求:
2.4收货方式及地点:
第三条承运区域:
3.1承运区域:
第四条运输时限:
4.1运输时限:
4.2乙方承诺的运输时限指:从乙方签收甲方托运货物次日计算开始,直至乙方向甲方收货单位交货止。
第五条费用及运费的结算方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