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建筑垃圾运输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款、补偿款、道义资助款、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文印费以及其它必要支出等。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为《建筑垃圾清运合同》签章页)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
【】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其中,服务期限前【】天为考察期。考察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可立即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说明任何理由,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双方按乙方实际清运量结算建筑垃圾清运费,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或责任。
具体服务频次以及每次开始时间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乙方。
1、如乙方作业过程中沿途发生遗洒、散落而未及时处理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元违约金。
2、甲方工作人员如发现乙方清运车辆未装满,甲方有权扣除结算费用,首次装载不满不予结算,再次出现装载不满现象扣除三车费用。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时间开始建筑垃圾清运工作,或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及场地清理工作超过甲方要求时间,每逾期四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元违约金。
4、乙方未按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及时清运造成堆积,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扣除乙方100元作为违约金。因堆积造成业主投诉的,扣除乙方200元作为违约金。超过3次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可选择其他公司接替乙方工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小区进行装运时应避免对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坏,如造成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或业主财产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6、发生如下情况,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履行建筑垃圾清运超过三日。
(2)乙方清运工作存在瑕疵,导致甲方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罚。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清运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4)乙方作业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导致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害(≥人民币3万元)。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经甲方提醒、超过三次仍未纠正的。
7、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包括甲方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乙方除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的违约金。
8、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均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撤走全部人员和设备,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元滞留违约金。
9、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及乙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