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天上班前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电安全。
2. 加强⽤电管理,注意节约⽤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电视机、饮⽔机、照明灯等关闭,杜绝长明灯。
3. 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确保操作安全。
4. 加强教师、幼⼉⽤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电器的⽅法。发现⽤电故障,及时报告。
5. 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维修⽔管、接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6. 对全体教师、幼⼉加强节约⽤⽔教育,使之提⾼节⽔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7. 对经常⽤的⽔、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保障幼⼉园正常⽤电、⽤⽔。
8. 厨房⼯作⼈员上班前检查⽔、电、⽓,下班后切断⽔、电、煤⽓开关并做好记录;天然⽓管道厨房有关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油烟定期清洗并做好记录,严防事故发⽣。
⼀、学校购置和使⽤的电器产品、燃⽓⽤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具的安装、使⽤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学校建⽴安全⽤电制度,严禁超负荷⽤电。定期对电器及其线路、燃⽓⽤具、燃⽓管道进⾏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存在隐患的应⽴即整改落实。
三、电器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员定期维护保养,防⽌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线路接触不良、电线⽼化、电其器故障等原因引发⽕灾。
五、对于超出使⽤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应当予以报废。
六、⽇夜不间断连续运⾏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
七、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即拆除。
⼋、教职员⼯下班后,应当切断⼯作场所的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