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x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局领导对全局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生技科、用电科、分别对配网、用电、系统的人身安全负管理责任(见附表)。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生产。
3、生产班所要贯彻落实局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发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局长:1200元
2、其他局领导:1000元
3、科室负责人、安监员:800元
4、班站所长、科室其他人员700元
5、班站所安全员:600元
6、其它生产人员:500元
四、人身安全风险奖惩标准
1、当年全局不发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金额发放人身安全奖。
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发人身安全奖,并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100%
(2)事故次要负责人80%
(3)事故部门的其它人员40%
(4)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50%
(5)其它部门人员20%
(6)局领导40%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事故部门全体人员不发人身安全奖,其余部门及人员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
(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安全员、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50%
(2)事故次要责任人40%
(3)对应管理职责部门人员25%
(4)其人部门人员10%
(5)局领导20%
4、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人不丰安全奖。事故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次要责任人按各人所缴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安全奖。与事故对应的管理、联责部门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局领导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的90%发人身安全奖。对有关人员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安全风险抵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