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习的时候,因为我们缺少经验,所以要多学习前辈的做事方法,实习一段时间之后,最好写一份实习总结,那么就能更好知道学到了什么,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这一年,我本身并没有所谓发生那种“质”的飞跃,然而这不代表我一无所获,相反,“颠覆”和“重生”,才刚刚开始上演。
一、职业的转换
职业的转换过程是在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以及同事的带领下慢慢适应的。
毫无疑问,实践检验真理。之前在法院工作两年,积累了一些办案技巧,加上在学校里学习的法律知识,从事律师后,每天都在接受着检验。同时,每一个案子、每个当事人的问题,似乎都在拷问我,我能否胜任律师这个职业。之前总觉着在法院上过班,应该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后来才发现,这是两种不同的职业类型,虽然都是为当事人解决纠纷,但是各自有各自的职责。从律师的角度来看,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拿到案件,而是如何为客户解决问题,有时候诉讼也并非最好的策略,可能会建议客户变更一下方式,这也是一种服务意识。
二、抗压能力要强
一名优秀的律师,应当懂得如何坚守职业。不仅要在生存压力下坚守,更要在当事人与法官面前坚守。用“十年磨一剑”来形容一名律师的成长,一点儿都不夸张。作为年轻律师,我需要做的就是坚守内心的法律信仰,坚守律师的职业操守。这一年里,感触颇多的是在与人沟通方面。第一次跟着指导老师接待的时候,我十分紧张,笔录做的乱七八糟。后期意识到这个问题,我及时调整了自己,不能急,往事都有一个开头。在空闲之余,慢慢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越害怕,越要去面对,不能因为害怕面对当事人而拒绝接待。慢慢往后,从紧张、不知所措到后来我一个人也能很好的解答当事人的问题并成功签署合同。我赢得了尊重,增强了信心。这中间,真诚必不可少,有了真诚,才能取得信任,律师才能更加全面的了解案情;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不可少。人们在对薄公堂时肯定会存在不同的认识,不仅在原被告双方之间,同样也可能在法官之间、法官与律师之间。在遇到与我方观点之间存在明显分歧的时候,我并没有与他们面红耳赤的争论,而是利用专业方式递交逻辑清晰的意见书,向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最终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权益。
三、细节决定成败
1、遵守时间和承诺
律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必须重视时间。如果经常迟到,一旦养成习惯,这个习惯可就很严重了。例如开庭时间,我一般在庭前半小时到庭。再次翻阅卷宗,整理一下头绪;或者庭前有条件的话可以与法官交流一下案情。若是开庭迟到,遇上守时的法官,看到当事人没有来,会缺席审理和判决或者按撤诉处理,这就是正当程序,迟到一方无话可说。没有在审理程序中发表当事人的意见,这样不仅辜负了当事人的委托,律所也会涉及赔偿,对我们的律师生涯也会写下重重的一笔。
代理案件的过程,所做的工作要让当事人看到。在实习期间对客户所要求的,能办到的事情我都尽量去办,不拖延,对于绝对不能办到的事情,不会瞎承诺。对于承办案件从立案到判决文书下发的过程我都会向当事人做一个准确的汇报,使当事人自己感受到我们在为这个案件做工作,是投放了精力在帮助他处理纠纷,而不是让当事人觉着签了合同之后,律师就开庭的时候通知了我,律师也就开个庭,什么都不管还收那么多钱。这也并不是作为一个律师签订代理合同的初衷。所以做了这么多准备工作,为什么不让当事人看到?
2、简单的事情重复做
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书写完某个法律文件后,比如一个合同,至少要看上三遍。如果有条件,就找同行或者指导律师大体的翻阅一下,尽量防止一些措辞或者内容上的漏洞。因为我们实习律师往往在业务和思维上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不像资深律师那样自然的就能规避一些文书中的错误。对法律业务中的措辞、标点等细节也要把握好。实习期间跟随同事办理一个案件,诉状中标点符号点错了,要是就这么交给法院,损失的可是10倍的款项。我特别惭愧,这种低级到不能再低级的错误竟然真的发生在我身上。还是因为不仔细,从自己手中走出去的文字,就要一个一个看仔细。在实习期我们刚开始做的案件并不会很复杂,事情也不繁杂,但我觉得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已然不易,复杂的事情不一定做得了。在办理案件中要端正心态,简单的事情重复做,而且在做的过程中,请注意总结核心要点,提高工作效率。
四、多反馈,重效率
现代社会,有拖延症的人不在少数。老师、同事交代的事情,是否完成我都会及时告诉对方这件事是否办得成。小事可以微信短信汇报,重事就要电话汇报。作为一个实习生,能主动则主动,老师或者同事找你帮忙或者要求你处理某个事项一定是手头忙不过来,他们肯定没空在去问你是否完成这些工作,那么这时我帮助他们完成这些事项后,我都主动反馈给老师、同事,这样他们会觉着我是一个很有效率的人,执业以后可以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习惯性拖延,一定会影响工作效率和进度,所以我如果三分钟之内能够完成的一般都会立即完成。一旦今日事今日完成不了,事情就会堆积得越来越多。
五、完善知识体系
一名优秀的律师,要具备开放的知识体系。“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每一个案子,都是对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的检验。然而书本上的专业知识与实践中的专业技术相差甚远,甚至理解起来截然相反。如果不具备开放的知识体系,很容易被这种颠覆所困扰。实习期并没有那么忙,忙的不可开交,忙的没时间学习。作为一个刚入行的小律师,多多少少会缺乏那么一点自信。缺乏自信的原因自我感觉是因为不敢说,不确定自己说的和实践中办案中的程序是否一样。如何增强自信?我在实习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专业知识,。然而法律就像一个兵器库,在面对各行各业里的纠纷时,律师就是挑选适当兵器的人,出错了兵器随时可能面临吃败仗的局面。而正确选择兵器的前提是律师能够深入了解状况,能够触类旁通,随时搜集掌握对方的状况。知己知彼,方可百战百胜。因此,局限于法律类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律师应当了解其他行业的信息,扩大知识面。实习律师要具备“填充”意识和“触点”意识,培养新事物、新动向的敏感性,不断调整自己,完善自己。另外,仅凭书本上的知识,无法做到通过现象看本质,实践是最有效的学习方法。法律具有开放性,不仅在于它关乎各行各业,更在于它指向未来。没有永恒的正确,所以一定要为今天可能犯下的错误留一个出口。在实践中,法律提供途径,法庭提供场所,让我在每一个案子中反思、自省,并前行。开放的知识体系,能够让我知道身处何方,如何确定方向,如何在合适的时间“亮剑”。
一名优秀的律师,要做到勤于修炼。学无止境,尤其是律师这个具有时代性的职业,更是如此。要将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于实习律师来说,课本知识进行实践,是一个自我深化的过程,因此,要勤于在实践中学习,运用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同时,实习律师应当勤于思考,勤于表达,勤于辩论,避免沟通障碍,培养谨慎严密的法律思维,将法律规则予以践行。另外,在与当事人以及法官的沟通中,实习律师也应当注重商务礼仪的修炼,在举手投足间体现自己的专业素养以及个人教养。“作为一名青年律师,你首先具备的一种观念就是不要相信‘关系’的作用,不仅自己不要找关系,也不要相信他人找了关系,这是你对法律起码的尊重。”这份起码的尊重就是对法律忠诚的延伸吧,法律赋予了律师生存的本领,赋予了精神的寄托,赋予了丰富的感情,作为律师的你花了很多的时间去学习法律,去通过司法考试。而现在需要你去使用她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不要盲目追求利益而忘却了你本应该依靠的力量,忘记了你的初心,这如同背叛,所以我时常提醒我自己不要忘记我准备进入这个行业时所确立的决心和信仰:对法律忠诚。
六、路上会更加丰富多彩
在我看来,律师不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职业。想要获得自由,不是要离开,而是要留下来,律师便是自由的坚守者。从事律师执业,是我一直以来的追求,如今我也越来越清楚,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是相当具有挑战性的,这对我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想,我的人生会因为律师执业更加丰富多彩,更有意义。
2020年11月2日上午,我怀着忐忑但又满怀期待的心情,与同校的几位同学一起来到了广东_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为期四个多月的实习生涯。
在实习期间,在丁姐和柳律师的带领下,我分别在客户组以及合同组都待过一段不短的时间,有幸接触到律所里面不同部门的工作任务。在客户组期间,工作较为简单,主要尝试了怎样与客户建立联系及沟通的工作,虽然接触机会不多,但也受益颇深。在合同组期间,在柳律师带领下,我接触到很多非诉讼业务,包括最日常的审核合同、起草协议书、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律意见答复等工作。同时,在此期间,我初次尝试了简讯的写作工作,在吴主任、彭秘书长的指导下,针对简讯的写作角度、写作技巧等方面,吴主任对我进行了细心指导,并最终让我对简讯的书写结构、语言组织能力、写作角度等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回顾这段实习经历,我从一开始不知道如何审核合同,到懂得如何审核合同,以及如何快速的审核合同,还有幸学习了如何归纳各类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最让我受益颇多的是在第一次书写法律意见书时,柳律师耐心指导我进行前期案件详情梳理,以及写作思路和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之后又耐心的帮助我进行了法律意见书初稿的修改。完成初稿之后,在吴主任的指导下,针对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及某些法律用语或字词进行修改及规范,历经多次修改,法律意见书才最终完成。在那一刻,我深刻感受到了虽然只是起草一份法律意见书,但在起草过程中对内容的关注度和理解力一点都不能马虎。我意识到了作为法律职业人在从事法律工作、进行法律文书写作时,在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前提下,最关键的是要掌握案件核心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办法,以及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在确定具体文书内容的同时,还应对文书格式规范、逻辑结构、用语规范等细节方面进行严格的自审及修改,时刻保持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态度。
此外,在柳律师的带领下,我也有幸在后期参与了一次团队协作。从这次协作中认识到团队分工合作、组织统领以及加强团队沟通的重要性。离开学校的书本教学,第一次真实的接触案件并进行有关诉讼文书方面的写作,并且在起草过程中也有幸得到了吴主任的指导。
在这段实习期间,在吴主任及柳律师的悉心教导下,我学会了如何跳脱出学校的书本化教学,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疑难,真正做到了书本知识与实践经验的融合运用。从多次的实习机会中,通过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揭开了法律知识本身枯燥乏味的面纱,让我更进一步的发现法学的有趣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