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部考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分公司安全副经理考核安全科长,安全科长考核安全科人员和安全组长,安全组长考核安全员、测风工、井下发放站管理人员、检身工、主风机工。
考核应根据所制订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以当月工作绩效对照考核表内容逐项、逐条认真考核打分。
考核基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以最终得分作为被考核人员月工资的百分比。
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考核得分%=实际月工资。
每月底24日前将每人考核结果上报安全部,安全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后报企管部核算。
四、考核要求
1、考核部门要根据被考核人员工作职责内的主要工作内容,制订具体详细的工作考核表。
2、考核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时,要根据被考核人员当月工作业绩及各种记录等资料进行认真仔细对照查阅。
3、考核负责人对下级的考核工作要认真、仔细,不能弄虚作假,对考核结果负责。
上级主管负责人要对下级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现象,要对负责人罚款500元。
4、安全组长可以对安全员、测风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分配,必须在公司所下达总指标内进行调整。
调整要求按作业人员管辖的区域大小和工作量多少来调整工资标准,工资调整标准幅度可以在指标工资上下100元范围内浮动。
安全员、测风工实行未尾淘汰制,连续三个月考核最后一名将被淘汰。
5、安全副经理、安全科长、安全组长、安全员、测风工的工作考核表以公司制订的考核表为准,考核内容可做适当的调整。
安全科人员、安全组管辖人员分别由安全科长、安全组长参照公司制订的表样,根据工作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制订考核表。
6、所有月工作考核表月底交安全科存档。
7、本制度从4月21日起执行。
如在运行中发现存在缺陷,再进行修订。
后附:
1、安全副经理工作绩效考核表
2、安全科长工作考核表
3、安全组人员工作考核汇总表
4、安全组长工作考核表
5、安全员工作考核表
6、测风工工作考核表
安全部
一、绩效考核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