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法管理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防风防汛的日常工作。实行领导带班职责制,按照班子成员日督查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督查,并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迅速响应,全力抢险”的方针,根据防汛防台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确保组织有力、职责落实、保障到位、处置及时、信息通畅,及时有效组织实施我局防汛防台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通讯联络组。由办公室负责,科学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组织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任务布置、车辆调配和宣传报道等,及时向上级报告开展情景,对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等。
(三)隐患排查组。由执法管理科牵头,组织各执法大队在强降雨、台风来临前,组织排查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做好情景搜集和隐患处置工作,督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以及对受损情景的统计评估。
(四)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财务装备科负责,及时采购、调配值班、值勤所需雨具和其他所需应急用品。
四、工作重点
各执法大队按照工作要求,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的检查加固。对辖区内所有的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的设置情景进行排查,异常是要密切关注车站、码头、学校周边、交通要道等大型户外广告的安全情景,做好实时监控。发现险情,要及时通知业主予以拆除或加固,同时做好周边的隔离防范工作;不能及时拆除或加固的,应设置警示告知牌,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防范。
2.条幅、拱门等软体广告的清理。通知各条幅广告、气球拱门广告发布、制作单位在预报灾害到来前12小时自行清理、拆除;对预报灾害到来前6小时仍未自行清除的,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拆除。
3.办公楼的安全检查。对局办公大楼、各大队办公楼的门窗、用电等情景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4.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要坚决服从安排调度,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解决。
5.灾后工作。灾害过后,督促受灾单位、个人对受损设施进行维护、清理,及时检查、评估受灾情景,并书面上报局防台防汛办。
五、工作制度
(一)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要制定详细的值班表,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落实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应急力量24小时值班。全局人员电话要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坚持联络畅通。要加强城管执法平台受理工作,确保及时受理、处置交办事项。
(二)应急准备制度。要提前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并督促及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要落实专人负责防汛防台信息的报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上报防汛防台工作信息。要随时坚持与市城区防汛防台指挥部的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三)工作保障制度。防汛防台期间,各科室、各大队根据工作安排,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组织人员、物资、设备、车辆等,做到保障到位。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四)应急处置制度。防汛防台工作要区分轻重缓急,沉着应对。对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要迅速落实力量,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
(五)灾后评估制度。防汛防台结束后,相关科室和大队对防汛防台期间的情景进行汇总,相关科室对履行职责情景对照检查,从而对完成防汛防台工作情景作全面、科学地评估和总结。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法管理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防风防汛的日常工作。实行领导带班职责制,按照班子成员日督查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督查,并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迅速响应,全力抢险”的方针,根据防汛防台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确保组织有力、职责落实、保障到位、处置及时、信息通畅,及时有效组织实施我局防汛防台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通讯联络组。由办公室负责,科学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组织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任务布置、车辆调配和宣传报道等,及时向上级报告开展情景,对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工作等。
(三)隐患排查组。由执法管理科牵头,组织各执法大队在强降雨、台风来临前,组织排查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做好情景搜集和隐患处置工作,督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以及对受损情景的统计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