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资与福利
1、工资以人力资源代发形式结算,每月15日为工资结算及发放日。
2、公司免费为工人提供中、晚两餐,夜班补助夜餐费8元。
3、全勤奖每人每月50元,迟到、早退3次(累计超过20分钟)或有事假、病假的,取消该奖励;
4、生产中停工2天以上按保底(元月)发放补贴;
六、奖罚制度
1、奖励:奖励制度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特殊贡献奖三种。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获奖励:
(1)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实施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重大技术革新,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在完成生产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予以一次性奖励;
(7)品德端正、工作努力,热心助人、有出色或超常工作表现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处罚:
(1)厂区内严禁吸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电工负责每日检查工厂内任何跑、冒、滴、漏等危险隐患,检查不到位一次罚款50元;
(3)下班时收发或机修检查工作区域内的水、电、汽、门窗未成关门状态,责任人处罚30元/次。
(4)员工须保持工作台面整洁,不许乱扔纱头及垃圾,严禁随地吐痰、倒水,乱放私人物品,否则责任人处以30元罚款。
(5)各岗位员工必须做到在放假时人走机停、关好门窗、关灯,保管好公司贵重物品,发现一次处罚5元;
(6)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需及时反馈或书面反应,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如私自做主违规处理,罚款50-100元;
(7)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交货,对工作挑三捡四的员工,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50-100元;
(8)员工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操作,私自移动、改装机台或调换工作位置,罚款20-50元;
(9)因个人疏忽致使机器零件遭受损坏的,视破坏程度处以20-50元罚款;
(10)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公司物品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处以20-200元罚款;
(11)任何时间在工作区域干私活的,处以50-100元罚款;
(12)上班期间,脱岗、串岗、闲聊、打私人电话、睡觉、看报、吃零食,违者罚款5-100元;
(13)工作中酗酒生事、打架斗殴、大声喧哗者,视情节罚款50-200元;
(14)严禁在机器设备、机台架尤其是电灯、电线上绑、挂、贴任何私人物品,违者罚款5-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