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薪酬预算的基本方法
确定薪酬预算内容及其主要依据的相关数据资料,分项编制汇总,具体方法参见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薪酬预算的控制
薪酬预算控制可以运用产值(营业额)工资费用率变量控制方法,对非提成工资人员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方法,分块控制。具体办法在制定<经营责任书>的kpi指标时确定。
薪酬预算控制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管理紧密结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条: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由公司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二、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五十一条:工资核算
一、日基础工资=月基础工资÷25、17
二、小时基础工资=日基础工资÷8
三、加班工资
公司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集团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1、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加班工资=小时基础工资×加班小时数;
2、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2;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础工资×缺勤天数。
(二)、迟到早退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五、统一使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六、填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说明
1、应发款项=基础月薪+基础提成工资+应发绩效工资+福利(现金支付部分)+岗位津贴+加班费+路救补帖+其他应付款;
2、个人所得税计税额=应发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
3、个人所得税,按计税额和相关税率计算。
4、应扣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个人所得税+住宿费+其他扣款;
5、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合计应发)-应扣合计。
第五十二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