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