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1、4月8日—19日,各班完成组队,每队人数不少于7人,不超过12人,各班足球队由班主任任领队,并推荐一名队长。
2、4月19日中午,各班足球队长到学校会议室进行抽签分组。由体育组制定赛程。
3、比赛期间每队换人人数不限,在换人时,由各班领队向在场裁判老师提出换人申请。只有在裁判同意,并在死球状态下方可换人。未经裁判老师允许,任何替补队员,工作人员和观众都不得上场。
4、比赛球员须穿平底或软钉球鞋,严禁使用硬钉鞋或皮鞋比赛,不得佩带玻璃眼镜,手表或有锐角的装饰品。
5、根据赛程安排,参加比赛各队须提前5分钟到场,做好热身活动。迟到的班级,裁判应视情况给予教育或判罚。
6、在比赛中,注意动作幅度,不准铲球,不准有恶意伤人动作,预防运动伤害,做到保护别人和自己。
7、每场比赛均由体育组安排两位体育老师担任裁判,一名主裁,一名副裁。
8、比赛过程中,带队老师、场上裁判应注意学生安全,发生偶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政教处。
六、比赛奖励:
各年级决出前三名,分别奖励:第一名100元,第二名70元,第三名50元,其余班级为参与奖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