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室值班电话:,领导小组、应急值班室成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遇到应急事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运行机制
镇政府值班人员、联络员根据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时,报请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镇应急领导组长或副组长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派出所负责人、事发地村干部也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
1、立即指定现场联络员,负责续报和深入续报现场处置情况等。
2、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确定临时处置措施。
3、快速组织先期处置队伍,限定时间赶赴现场分级处置,控制现场动态,排除险情等。
4、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及时汇报现场情况,协助上级和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二)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由镇政府应急办报送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组长或副组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应急小组、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事件: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事件: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镇政府负责指挥,同时上报上级部门。
(三)社会动员
在启动村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相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民兵应急分队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志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结束
1、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各专项处置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经镇政府或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五、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3、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二)医疗卫生保障
1、镇卫生院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
2、建立覆盖全镇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编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