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根据各组的报名情况,在参加决赛选手总数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局部调整。
3.决赛阶段:20__年4月上旬
校团委将组织入围决赛的50名选手到本部参加决赛。
决赛时间:专业组20__年4月8日(星期四)晚7:30
业余组20__年4月11日(星期日)晚7:00
五、评分标准:
1、音乐基础:5分。
参赛选手的音乐基础、音准、音质、音色等
2、艺术表现:3分。
参赛选手对音乐的表现力以及台风台纪等。
3、现场感染力:1分。
参赛选手快速反应能力和特殊情况下的应急、应变能力。
4、综合印象:1分。
参赛选手在整个参赛过程中给予评委的总体印象。
本评分标准最终解释权属于艺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展现XX高中学子风采,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决定开展“校园歌手”评比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阶段。
初赛选手由全校各班自行推荐(高三自愿参加),一律采用清唱,之后将选取约20名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歌曲不得超过3分钟。
二、演唱选曲必须是积极上进、健康文明的校园、励志歌曲以及经典传统或近现代戏曲、京歌,欢迎原创作品,不允许演唱任何不符合学生身份的通俗或网络歌曲。
三、演唱可以用任何唱法。
演唱形式不限,以独唱为主,也可组合,最多2人。
四、决赛时仪表要符合学生青春朝气,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化妆,不得佩戴饰品、首饰,不得染指甲、戴耳钉,发型、着装必须符合学校规定。
头发带颜色或有头发卷曲烫头发嫌疑者一律严肃处理并取消参赛资格。
五、通知下发日起开始报名,截至10月21日止,各班将参赛名单报到校学生会文宣部副部长高二1班-李昂俊处。
六、初赛暂定于10月24日中午或下午举行,决赛暂定于11月2日进行。
如遇考试或其他活动冲突,初赛、决赛时间和地点均另行通知,请注意听广播。
七、决赛时用的伴奏须参赛选手自备伴奏音频文件mp3格式,在决赛前三日前交到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