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指挥员职责
(1)检查和证实事故情况,将结果报告总指挥;
(2)当副总指挥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3)了解事故现场情况,迅速组织火情侦察,判明火场的主要方向,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根据救人和灭火的需要,布置和调整力量;
(4)向各组明确在下达救人、救物和灭火、供水命令,并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义务消防员以及员工协同作战,必要时划分战斗区(片、段),分别进行火场上的各项工作;
(6)根据灭火战斗需要,决定破拆建(构)筑物,调用灭火急需的工具、物资,通知有关部门救护伤员、增加水压、切断电源、关闭油(气)管道等。
记录员职责
(1)按顺序记录所有重要事件,对紧急情况作记录,并获得文件和照片。
报警组职责
通知火警人员迅速准确、畅通有效地传达火情,可用“专线+对讲机+手机”方式进行。
后勤保障组职责。
(1)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2)建立集合场地(见附录d),维护安全区的秩序;
(3)从主管处接收人数检查结果,并报告给总指挥;
(4)通过主管将各种指示传达给员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确保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主要技术标准
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