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后再处理或利用的家居废弃物(如沙发、橱柜、床铺)及各种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居民小区、城市绿化养护作业等产生的树枝枝干等园林绿化垃圾。
(3)建筑(装修)垃圾。
指居民日常装修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一种是混凝土、砖块、粉刷层、渣土、钢筋等,另一种是各类木制品及边角料、废塑料、废金属料等,分类后堆放在小区专门设置的收集区域或投放在分类收集设施内。
3、其它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特殊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包括一次性纸尿布、烟头、无汞电池、陶瓷制品、一次性不可降解用品、渣土、卫生间废纸等废弃物,通常采取卫生填埋方式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快设施设置
1、设置分类指导牌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导牌原则上设置在校园内分类垃圾桶设置点醒目位置;指导牌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垃圾桶布局、管理责任人姓名和电话等。
总务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指导牌的设置数量。
2、配置分类垃圾桶
(1)每栋楼一层设置一个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分类桶;每层应设“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二类垃圾桶;每间教室、办公室等房间应设置连体“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桶一个;特殊场所如理化生实验室等可视情增设“有害垃圾”垃圾桶。
(2)设有食堂的学校应在食堂公共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两类垃圾桶,其中“厨余垃圾”桶数量按需增加。
(3)校园露天场所按需设置若干“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
3、垃圾桶设置要求
分类垃圾桶的设置数量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学校设置的垃圾分类收集桶应分布合理、标识统一、数量足够、方便投放与收集,并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桶的日常养护和清洗工作,确保分类垃圾桶摆放整齐,位置固定,外观整洁干净。
分类垃圾桶样式可参照《福建省(市)直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宣传册》的要求,由总务处负责采购实施,采购经费从学校办公经费中列支。
4、垃圾的收集转运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清运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各教室、办公室的垃圾要及时投放到分类桶中,并由专门人员将分布在各区域的分类垃圾桶采用推桶形式汇集至垃圾收集屋/暂存点内,定时由各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进行收集转运。
两校区总务处负责做好分类收集转运工作。
“有害垃圾”按《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妥善处理。
“建筑(装修)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建筑垃圾相关法律规定收运处置。
(二)抓好学生垃圾分类知识普及
充分运用《福州市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环境教育课程,根据有关要求和不同学段学生特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进课堂;利用主题班、队、团会课、国旗下演讲、黑板报、宣传栏、校园网站等阵地进行专题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孩子在学习生活中践行垃圾分类、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同时,积极发挥家委会、家长会功能,让家长们积极行动起来,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开展亲子进社区、进农村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教师、学生、家长齐抓共管,家庭、学校、社区有效互动的良好氛围。
各处室要将垃圾分类进课堂、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定期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三)抓好教职工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
校党委牵头,办公室、总务处与工会配合,面向教职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重要意义宣传培训,普及和推广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知识,及时分发《福建省(市)直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宣传册》,制作专题宣传栏,利用LED屏、网站、微信群等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