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按照市卫生防疫部门及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管理,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预防食物中毒。
2、园里在资金、人员等方面,优先保证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层级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有关工作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管理、管理措施得力”。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发生在我镇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长效的应急机制,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五、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分管人员担任,成员由各党总支及武装部、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总支书记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黄伦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由安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56622*。
六、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
(一)各总支要相应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员网络,每总支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总支内突发事件的接报与报送工作。
(二)信息报告程序:总支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
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拨打“110”。
(三)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总支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
(四)信息收集:信息员要及时掌握本总支突发事件信息,做好本总支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应急处置
(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二医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
(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