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向县教育局营养办及镇主要分管领导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半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要求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要做好接收登记保管。
严把食物采购关,要认真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填写出入库单,坚持饭菜足额留样。
7、要保持食堂卫生。
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
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应急反应运行体系
1、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值日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及时报告。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校长报中心学校备案,并有中心校报教育局,并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救援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4、医疗救援。
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
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5、联系家长。
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
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