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电梯钥匙未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不能借给与电梯无关的人员使用。
1.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保管人员,并放回原处。
1.5电梯钥匙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电梯钥匙的安全使用制度
2.1、电梯层门三角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2.2使用层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2.2.1、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2.2.2、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层门三角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2.3、操纵盘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2.4、电梯的基站开关电梯电气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按规定开、关梯。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挥其高效、节时、方便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开始工作前,电梯操作员应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运行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3、认真做好电梯轿厢、轿厢门及其他乘用人员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
4、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额定重量。
5、轿厢的载物体积不能过大。
6、运送重量较大物品时,应将物件放置在轿厢的中间部位。
7、乘用人员不得在厅与轿厢中间(骑跨处)停留或谈话。轿厢内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吐痰。
8、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需预先通知电梯操作员,以便采取稳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电梯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