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主管部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保证幼儿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
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6.食堂供应幼儿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幼儿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
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11.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每个食物样品150克。
12.冰箱、冰柜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
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不得购买腐败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13.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发生。